杜聰明院長青年優秀論文獎甄選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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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86.06.06八十五學年度第一次杜聰明院長紀念基金管理委員會議通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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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89.03.30八十八學年度法規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通過 | |
- | + | ::::::::[[媒體:89.05.04(89)高醫研法字第004號函公布.doc|89.05.04(89)高醫研法字第004號函公布]] | |
- | + | ::::::::96.10.03九十六學年度第一次杜聰明院長紀念基金管理委員會議修正通過 | |
- | + | ::::::::[[媒體:96.10.23高醫教字第0960008953號函公布.doc|96.10.23高醫教字第0960008953號函公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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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第一條 宗旨: | |
- | + | 本校杜聰明院長紀念基金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本委員會)為鼓勵青年研究風氣並獎勵高雄醫學科學雜誌 | |
- | + | (以下簡稱高雄醫誌)優秀論文,特訂定本要點。 | |
- | + | 第二條 甄選對象: | |
- | + | 以刊登論文時,年齡未滿四十歲之第一作者為對象。 | |
- | + | 第三條 甄選程序: | |
- | + | 一、推薦:刊登於高雄醫誌前一年度之論文,以第一作者所屬身分認定,分為醫師與非醫師二類,請專家 | |
- | + | 推薦。各領域每五篇論文推薦一篇,未達五篇者得推薦一篇。 | |
- | + | 二、初審:每篇獲推薦之論文送請兩位專家進行初審,專家名單由高雄醫誌主編決定。 | |
- | + | 三、複審:獲初審專家推薦之論文再送高雄醫誌編輯委員會,由委員中選出之複審委員審核,最後由高雄 | |
- | + | 醫誌編輯委員會議決,選出醫師與非醫師二類優秀論文各一篇。 | |
- | + | 如無適當論文,則從缺。 | |
- | + | 第四條 頒獎: | |
- | + | 優秀論文之第一作者,由高雄醫誌函請本委員會頒發獎狀與獎金,以資獎勵。獎金金額由本委員會決定, | |
- | + | 並敬請校長頒獎。 | |
- | + | 第五條 本要點經本委員會會議通過,陳請校長公布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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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1年3月30日 (三) 11:49所做的修訂版本
- 86.06.06八十五學年度第一次杜聰明院長紀念基金管理委員會議通過
- 88.11.10八十八學年度第二次杜聰明院長紀念基金管理委員會議修正通過
- 89.03.30八十八學年度法規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通過
- 89.05.04(89)高醫研法字第004號函公布
- 96.10.03九十六學年度第一次杜聰明院長紀念基金管理委員會議修正通過
- 96.10.23高醫教字第0960008953號函公布
第一條 宗旨: 本校杜聰明院長紀念基金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本委員會)為鼓勵青年研究風氣並獎勵高雄醫學科學雜誌 (以下簡稱高雄醫誌)優秀論文,特訂定本要點。 第二條 甄選對象: 以刊登論文時,年齡未滿四十歲之第一作者為對象。 第三條 甄選程序: 一、推薦:刊登於高雄醫誌前一年度之論文,以第一作者所屬身分認定,分為醫師與非醫師二類,請專家 推薦。各領域每五篇論文推薦一篇,未達五篇者得推薦一篇。 二、初審:每篇獲推薦之論文送請兩位專家進行初審,專家名單由高雄醫誌主編決定。 三、複審:獲初審專家推薦之論文再送高雄醫誌編輯委員會,由委員中選出之複審委員審核,最後由高雄 醫誌編輯委員會議決,選出醫師與非醫師二類優秀論文各一篇。 如無適當論文,則從缺。 第四條 頒獎: 優秀論文之第一作者,由高雄醫誌函請本委員會頒發獎狀與獎金,以資獎勵。獎金金額由本委員會決定, 並敬請校長頒獎。 第五條 本要點經本委員會會議通過,陳請校長公布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