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院長遴選準則【廢止】

出自KMU LawDB

(修訂版本間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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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7年12月5日 (二) 14:16所做的修訂版本

88.12.30(88)高醫校法(一)字第00三號函頒布
95.02.23九十四學年度第七次法規委員會通過
95.03.02九十四學年度第三次校務暨第八次行政聯席會議通過
95.03.17董事會第十五屆第六次董事會議通過
95.04.03高醫校法字第0950100009號函公布
人事室106年11月27日1062500166號簽呈廢止

本準則依人事室106年11月27日1062500166號簽呈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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