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文獻傳遞服務作業要點

出自KMU LawDB

(修訂版本間差異)
跳轉到: 導航, 搜尋
(1個修訂)
第1行: 第1行:
-
圖書館全國文獻傳遞服務作業要點 [http://db.kmu.edu.tw/~jl/download/law/%B9%CF%AE%D1%C0%5D%A5%FE%B0%EA%A4%E5%C4%6D%B6%C7%BB%BC%AA%41%B0%C8%A7%40%B7%7E%AD%6E%C2%49.doc (Word公文版本下載)]
+
:::::::::::99.03.10 圖書館委員會通過
-
<pre>
+
:::::::::::[[媒體:99.03.26 高醫圖字第0991101337號函公布.doc|99.03.26 高醫圖字第0991101337號函公布]]
-
                                            99.03.10 圖書館委員會通過
+
<pre>                                     
-
                                            99.03.26 高醫圖字第0991101337號函公布
+
第一條   高雄醫學大學圖書館(以下簡稱本館)為促進圖書期刊資源共享,提昇教學研究及服務品質
第一條   高雄醫學大學圖書館(以下簡稱本館)為促進圖書期刊資源共享,提昇教學研究及服務品質
           ,特訂定「高雄醫學大學圖書館全國文獻傳遞服務作業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特訂定「高雄醫學大學圖書館全國文獻傳遞服務作業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在2010年7月8日 (四) 11:11所做的修訂版本

99.03.10 圖書館委員會通過
99.03.26 高醫圖字第0991101337號函公布
                                       
第一條	  高雄醫學大學圖書館(以下簡稱本館)為促進圖書期刊資源共享,提昇教學研究及服務品質
          ,特訂定「高雄醫學大學圖書館全國文獻傳遞服務作業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第二條	  服務項目
          (一)文獻複印:包含國內外期刊、圖書及已授權之學位論文。
          (二)圖書借閱。  
第三條	  服務對象
          (一)本校(院)教職員工生。
          (二)參加「中華圖書資訊館際合作協會」會員單位之讀者。
第四條	  服務時間
          (一)申請時間:服務對象於任何時間皆可透過網路申請。
          (二)取件時間:於本館開放時間內,申請人持繳費收據至一樓流通櫃台取件。
第五條	  申請方式
          (一)本館對外館申請
            1.確定本館無館藏時,申請人需先確定所需資料為何館所收藏,再利用「全國文獻傳遞
              服務系統(NDDS)」(以下簡稱NDDS)向該館提出申請。
            2.申請人需先於NDDS申請個人帳號,經認證通過後方可上線填寫申請單。
            3.申請件送達本館後,即以電子郵件通知申請人到館取件及付款。申請人應於收到通知
              後二星期內至本館取件,若有逾期未取件者,本館將暫停NDDS個人帳號使用權利,直
              至取件為止。
          (二)外館對本館申請
            1.本館收到申請件並確定為本館館藏後,將依標準作業程序處理。
            2.申請件傳遞方式以Ariel或Email為優先,郵寄其次。
            3.文獻複印範圍限有授權之部份。
            4.圖書借閱範圍限本館可流通之圖書。
第六條	  收費標準
          (一)本館對外館申請文獻複印及圖書借閱皆依各館收費標準收費。
          (二)外館對本館申請
            1.文獻複印:
             (1)已簽約合作館:每頁三元,不加收服務費。簽約合作館時有異動,請瀏覽圖書館館
                際合作服務說明網頁。
             (2)非簽約合作館:每頁六元,每件加收服務費二十元(郵資另計)。
            2.圖書借閱:
              每冊一百元(郵資另計),借期三週,逾期一天罰五元,以郵戳為憑。
第七條	  繳費方式
          (一)單次繳費
              申請人取件前,請先至本館一樓流通櫃台領取繳費單並至出納組繳費,再持繳費收據
              回館取件。
          (二)申請儲值帳戶
              申請人請至出納組預繳館際合作費用,可依使用量選擇五百元或一千元兩種額度,再
              持繳費收據至本館辦理預繳帳戶登錄手續。儲值後如需退費,為配合會計作業流程,
              限當學年度之預繳費用方予以退費。
第八條	  如有未盡事宜,本館得依照館際合作組織之合作館相關規定比照辦理。
第九條	  本要點經圖書館委員會會議通過,自公布日起實施,修正時亦同。

個人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