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社會科學院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廢止】

出自KMU LawDB

(修訂版本間差異)
跳轉到: 導航, 搜尋
第6行: 第6行:
:::::::::102.05.07  一0一學年度人文社會科學院第七次教師評審委員會通過
:::::::::102.05.07  一0一學年度人文社會科學院第七次教師評審委員會通過
:::::::::[[媒體:1021102563.docx|102.08.29  高醫院人字第1021102563號函公布]]
:::::::::[[媒體:1021102563.docx|102.08.29  高醫院人字第1021102563號函公布]]
-
:::::::::105.10.20  105學年度第1057500166號簽呈廢止</font>
+
:::::::::105.10.20  人文社會科學院第1057500166號簽呈廢止</font>
<pre>
<pre>
-
本法規經105學年度第1057500166號簽呈廢止
+
本辦法經105年10月20日人文社會科學院第1057500166號簽呈廢止
</pre>
</pre>

在2016年11月8日 (二) 11:26所做的修訂版本

101.08.15 一0一學年度人文社會科學院院務會議暨通識教育中心第一次會議聯席會通過
101.09.27 一0一學年度人文社會科學院第一次教師評審委員會通過
101.10.25 一0一學年度第二次教師評審委員會通過
101.11.29 高醫院人字第1011103226號函公布
102.05.07 一0一學年度人文社會科學院第七次教師評審委員會通過
102.08.29 高醫院人字第1021102563號函公布
105.10.20 人文社會科學院第1057500166號簽呈廢止
本辦法經105年10月20日人文社會科學院第1057500166號簽呈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