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設中和紀念醫院專科護理師暨手術專責護理師管理委員會設置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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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媒體:92.09.29高醫醫法第0920100009號函公佈.doc|92.09.29高醫醫法第0920100009號函公佈]] | |
- | + | ::::::::96.01.25專科護理師暨手術專責護理師管理委員會95學年度第2次會議修正通過 | |
- | + | ::::::::96.04.18九十五學年度附設醫院第九次院務會議通過 | |
+ | ::::::::[[媒體:96.08.28高醫附行字第0960002671號公布.doc|96.08.28高醫附行字第0960002671號公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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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第一條 為提昇醫療服務水準及效率,依本醫院組織規程第四十條設置「專科護理師暨手術專責護理師管理委員會 | |
- | + | 」(以下簡稱本委員會),並訂定本辦法。 | |
- | + | 第二條 本委員會任務如下: | |
- | + | 一、規劃、督導專科護理師暨手術專責護理師之職務運作和制度。 | |
- | + | 二、規劃專科護理師暨手術專責護理師培育計畫。 | |
- | + | 三、審核專科護理師暨手術專責護理師之甄選。 | |
- | + | 四、監督專科護理師暨手術專責護理師設置之執行成效。 | |
- | + | 五、評鑑培育計畫之品質和完成受訓者之執業狀況。 | |
- | + | 六、協調整合各臨床科部所需專科護理師暨手術專責護理師之人員需求。 | |
- | + | 七、審議專科護理師暨手術專責護理師運作之重要決策。 | |
- | + | 第三條 本委員會置委員九至十五人審議會務,其中一人兼任召集人,綜理會務;並置幹事一人負責行政會務。前 | |
- | + | 項人員任期均為一年。 | |
- | + | 第四條 本委員會每三個月定期開會一次為原則,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 | |
- | + | 第五條 本委員會開會時,得視需要邀請相關人員列席報告或說明。 | |
- | + | 第六條 本辦法經本醫院院務會議審議通過,陳請院長核定後,自公布日起實施,修正時亦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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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1年4月18日 (一) 14:46的目前修訂版本
- 92.09.29高醫醫法第0920100009號函公佈
- 96.01.25專科護理師暨手術專責護理師管理委員會95學年度第2次會議修正通過
- 96.04.18九十五學年度附設醫院第九次院務會議通過
- 96.08.28高醫附行字第0960002671號公布
第一條 為提昇醫療服務水準及效率,依本醫院組織規程第四十條設置「專科護理師暨手術專責護理師管理委員會 」(以下簡稱本委員會),並訂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委員會任務如下: 一、規劃、督導專科護理師暨手術專責護理師之職務運作和制度。 二、規劃專科護理師暨手術專責護理師培育計畫。 三、審核專科護理師暨手術專責護理師之甄選。 四、監督專科護理師暨手術專責護理師設置之執行成效。 五、評鑑培育計畫之品質和完成受訓者之執業狀況。 六、協調整合各臨床科部所需專科護理師暨手術專責護理師之人員需求。 七、審議專科護理師暨手術專責護理師運作之重要決策。 第三條 本委員會置委員九至十五人審議會務,其中一人兼任召集人,綜理會務;並置幹事一人負責行政會務。前 項人員任期均為一年。 第四條 本委員會每三個月定期開會一次為原則,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 第五條 本委員會開會時,得視需要邀請相關人員列席報告或說明。 第六條 本辦法經本醫院院務會議審議通過,陳請院長核定後,自公布日起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