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醫通識教育學報編輯委員會設置要點
出自KMU LawDB
(修訂版本間差異)
(4個中途的修訂版本沒有顯示) | |||
第1行: | 第1行: | ||
<font size=2> | <font size=2> | ||
:::::::::111.11.14 111學年度第3次通識教育中心中心會議通過 | :::::::::111.11.14 111學年度第3次通識教育中心中心會議通過 | ||
- | :::::::::[[媒體: | + | :::::::::[[媒體:高醫通識教育學報編輯委員會設置要點(111.12.20高醫心通字第1111104581號函公布).docx|111.12.20高醫心通字第1111104581號函公布]]</font> |
<pre> | <pre> | ||
- | + | 一、本校發行高醫通識教育學報(以下簡稱本學報),宗旨為使不同領域學者專家,針對通識教育、全人理念、醫學人文、教學實踐及相關跨領域教育提出研究見解;期透過文字論壇交流,激盪新世紀教育思維與研究成果。 | |
- | + | 二、本校設立高醫通識教育學報編輯委員會(以下簡稱本委員會),任務如下: | |
- | + | ||
(一)本學報編輯方針之規劃與執行。 | (一)本學報編輯方針之規劃與執行。 | ||
(二)本學報論文審查辦法及作業流程之訂定。 | (二)本學報論文審查辦法及作業流程之訂定。 | ||
第12行: | 第11行: | ||
(五)本學報之刊印與發行。 | (五)本學報之刊印與發行。 | ||
(六)其他與本學報編審有關事項。 | (六)其他與本學報編審有關事項。 | ||
- | + | 三、本委員會置總編輯1人,由通識教育中心主任兼任之。置執行編輯1人,綜理本學報之相關事宜,由教學研究組組長兼任之,負責綜理本委員會之行政事務及本學報出版相關業務;置編輯委員及編輯顧問若干名。 | |
- | + | 四、本委員會得每學年召開一次委員會議,開會時得視需要邀請相關人員列席會議,開會時需有全體委員二分之一以上出席,決議事項須有出席委員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本委員會視需要,得加開委員會議。 | |
- | + | 五、本委員會委員任期一年,得連聘連任,且為無給職;邀請校外學者專家列席時,得酌支出席費及交通費。 | |
- | + | 六、本要點經通識教育中心中心會議審議通過後,自公布日起實施,修正時亦同。 | |
</pre> | </pre> |
在2023年12月14日 (四) 08:17的目前修訂版本
- 111.11.14 111學年度第3次通識教育中心中心會議通過
- 111.12.20高醫心通字第1111104581號函公布
一、本校發行高醫通識教育學報(以下簡稱本學報),宗旨為使不同領域學者專家,針對通識教育、全人理念、醫學人文、教學實踐及相關跨領域教育提出研究見解;期透過文字論壇交流,激盪新世紀教育思維與研究成果。 二、本校設立高醫通識教育學報編輯委員會(以下簡稱本委員會),任務如下: (一)本學報編輯方針之規劃與執行。 (二)本學報論文審查辦法及作業流程之訂定。 (三)本學報稿件之徵集。 (四)本學報之編輯。 (五)本學報之刊印與發行。 (六)其他與本學報編審有關事項。 三、本委員會置總編輯1人,由通識教育中心主任兼任之。置執行編輯1人,綜理本學報之相關事宜,由教學研究組組長兼任之,負責綜理本委員會之行政事務及本學報出版相關業務;置編輯委員及編輯顧問若干名。 四、本委員會得每學年召開一次委員會議,開會時得視需要邀請相關人員列席會議,開會時需有全體委員二分之一以上出席,決議事項須有出席委員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本委員會視需要,得加開委員會議。 五、本委員會委員任期一年,得連聘連任,且為無給職;邀請校外學者專家列席時,得酌支出席費及交通費。 六、本要點經通識教育中心中心會議審議通過後,自公布日起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