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設中和紀念醫院輸血委員會設置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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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第一條 為提升醫療品質並確保輸血作業之安全,以管理並監控各種血液成分使用之相關事宜,依據本醫院組織規 | |
- | + | 程第四十條規定,成立輸血委員會(以下簡稱本委員會),並訂定本辦法。 | |
- | + | 第二條 本委員會之任務如下: | |
- | + | 一、制訂各種血液成分適應症與輸血之政策。 | |
- | + | 二、定期審查院內全血及血液成分治療之使用情形。 | |
- | + | 三、審核及檢討特殊用血量、不當用血案例及異常輸血事件。 | |
- | + | 四、協助血庫與各科間有關輸血作業事宜之溝通。 | |
- | + | 五、其他有關輸血作業之改善。 | |
- | + | 第三條 本委員會之組織架構如下: | |
- | + | 一、置召集人一人,並置委員若干人。委員由急診部主任、手術室主任、麻醉科主任、感染控制室主任、 | |
- | + | 一般檢驗室主任、血液腫瘤內科主任、醫師、小兒血液腫瘤科主任及醫師、護理部相關單位督導及護 | |
- | + | 理長擔任之。 | |
- | + | 二、置幹事一至二人,由醫師或血庫組長擔任。 | |
- | + | 三、前二項人員均由院長聘兼之,任期一年。 | |
- | + | 第四條 本委員會應定期召開會議,內、外、婦、兒、麻醉科總醫師均應出席;必要時得邀請相關人員列席,並得 | |
- | + | 加開臨時會議。 | |
- | + | 第五條 本辦法經本醫院院務會議審議通過,陳請院長核定後,自公布日起實施,修正時亦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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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1年4月18日 (一) 16:06的目前修訂版本
- 96.11.21.96學年度附設醫院第四次院務會議通過
- 96.12.31.高醫附行字第0960004147號函公布
第一條 為提升醫療品質並確保輸血作業之安全,以管理並監控各種血液成分使用之相關事宜,依據本醫院組織規 程第四十條規定,成立輸血委員會(以下簡稱本委員會),並訂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委員會之任務如下: 一、制訂各種血液成分適應症與輸血之政策。 二、定期審查院內全血及血液成分治療之使用情形。 三、審核及檢討特殊用血量、不當用血案例及異常輸血事件。 四、協助血庫與各科間有關輸血作業事宜之溝通。 五、其他有關輸血作業之改善。 第三條 本委員會之組織架構如下: 一、置召集人一人,並置委員若干人。委員由急診部主任、手術室主任、麻醉科主任、感染控制室主任、 一般檢驗室主任、血液腫瘤內科主任、醫師、小兒血液腫瘤科主任及醫師、護理部相關單位督導及護 理長擔任之。 二、置幹事一至二人,由醫師或血庫組長擔任。 三、前二項人員均由院長聘兼之,任期一年。 第四條 本委員會應定期召開會議,內、外、婦、兒、麻醉科總醫師均應出席;必要時得邀請相關人員列席,並得 加開臨時會議。 第五條 本辦法經本醫院院務會議審議通過,陳請院長核定後,自公布日起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