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設中和紀念醫院志願捐贈器官喪葬費、醫藥費補助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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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設中和紀念醫院志願捐贈器官喪葬費、醫藥費補助辦法 [http://db.kmu.edu.tw/~jl/download/law/%AA%FE%B3%5D%A4%A4%A9M%AC%F6%A9%C0%C2%E5%B0%7C%A7%D3%C4%40%AE%BD%C3%D8%BE%B9%A9x%B3%E0%B8%AE%B6O%A1B%C2%E5%C3%C4%B6O%B8%C9%A7U%BF%EC%AAk.doc (Word公文版本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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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3.07.05九十二學年度第十二次法規委員會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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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 為使器官功能障礙之病患能獲得器官、眼角膜之移植,重獲健康生活,極須鼓勵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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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贈器官之義行,特訂定本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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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對象為凡身故後在本醫院捐贈器官或眼角膜,經施行移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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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  為使器官功能障礙之病患能獲得器官、眼角膜之移植,重獲健康生活,極須鼓勵捐贈器官之義行,特訂定本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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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條 各類醫療費、喪葬費補助標準如左所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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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對象為凡身故後在本醫院捐贈器官或眼角膜,經施行移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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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捐贈一種或一種以上器官者(不含眼角膜),住院醫療費用(包括急診費用)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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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條  各類醫療費、喪葬費補助標準如左所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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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萬元以內者全免,超過二十萬元部分五折優待,並補助喪葬費十萬元整。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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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捐贈一種或一種以上器官者(不含眼角膜),住院醫療費用(包括急診費用)在二十萬元以內者全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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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捐贈一種器官(心臟、肝臟、腎臟、肺臟、胰臟)或一種組織(眼角膜、骨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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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超過二十萬元部分五折優待,並補助喪葬費十萬元整。每多捐贈一種器官(心臟、肝臟、腎臟、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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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含肌腱)、皮膚或心臟瓣膜)者,多補助喪葬費一萬元,最多補助十七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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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臟、胰臟)或一種組織(眼角膜、骨骼含肌腱)、皮膚或心臟瓣膜)者,多補助喪葬費一萬元,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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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捐贈眼角膜者,每側補助喪葬費一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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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補助十七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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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有保險者,由保險單位給付醫療費用,保險單位不給付部分比照前一、二項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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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捐贈眼角膜者,每側補助喪葬費一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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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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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有保險者,由保險單位給付醫療費用,保險單位不給付部分比照前一、二項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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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捐贈器官摘除之手術費由受贈者給付,該項費用加於受贈者之住院費用內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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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捐贈器官摘除之手術費由受贈者給付,該項費用加於受贈者之住院費用內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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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條 申請補助方式為由社會服務室出具器官捐贈同意書以及器官、眼角膜捐贈通知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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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條  申請補助方式為由社會服務室出具器官捐贈同意書以及器官、眼角膜捐贈通知單,請業務室、會計室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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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業務室、會計室直接依據第三條標準予以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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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據第三條標準予以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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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條 本辦法經本醫院院務會議通過,呈請校長公布後實施,修正時亦同。</p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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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條  本辦法經本醫院院務會議通過,呈請校長公布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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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1年4月20日 (三) 15:16的目前修訂版本

93.06.25九十二學年度第一次臨時院務會議通過
93.07.05九十二學年度第十二次法規委員會通過
93.07.15高醫醫法字第0930100018號函公布實施

第一條  為使器官功能障礙之病患能獲得器官、眼角膜之移植,重獲健康生活,極須鼓勵捐贈器官之義行,特訂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對象為凡身故後在本醫院捐贈器官或眼角膜,經施行移植者。
第三條  各類醫療費、喪葬費補助標準如左所列:
     一、捐贈一種或一種以上器官者(不含眼角膜),住院醫療費用(包括急診費用)在二十萬元以內者全免
       ,超過二十萬元部分五折優待,並補助喪葬費十萬元整。每多捐贈一種器官(心臟、肝臟、腎臟、肺
       臟、胰臟)或一種組織(眼角膜、骨骼含肌腱)、皮膚或心臟瓣膜)者,多補助喪葬費一萬元,最多
       補助十七萬元。
     二、捐贈眼角膜者,每側補助喪葬費一萬元。
     三、有保險者,由保險單位給付醫療費用,保險單位不給付部分比照前一、二項辦理。
     四、捐贈器官摘除之手術費由受贈者給付,該項費用加於受贈者之住院費用內結算。
第四條  申請補助方式為由社會服務室出具器官捐贈同意書以及器官、眼角膜捐贈通知單,請業務室、會計室直接
     依據第三條標準予以補助。
第五條  本辦法經本醫院院務會議通過,呈請校長公布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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