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科學院生物醫學暨環境生物學系學生實習委員會設置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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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6.05 113學年度生物醫學暨環境生物學系第6次系務會議通過 | :::::::::114.06.05 113學年度生物醫學暨環境生物學系第6次系務會議通過 | ||
:::::::::114.06.25 113學年度生命科學院第4次院務會議通過 | :::::::::114.06.25 113學年度生命科學院第4次院務會議通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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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一、為提昇本學系學生學習成效,依據本校學生實習委員會設置辦法第5條規定,設置本學系學生實習委員會(以下簡稱本委員會),並訂定本要點。 | |
- | + | 二、本委員會組織成員及工作執掌如下: | |
- | + | (一)組織成員: | |
- | + | 1.置主任委員1名,由學系主任擔任之。 | |
- | + | 2.置委員5至7人,由學系主任就教師、學生代表推薦,或得就校外專家學者或產業界人士推薦,陳請校長聘任之。 | |
- | + | (二)工作執掌: | |
- | + | 1.整體規劃與推動國內外學生實習課程。 | |
- | + | 2.確認國內外校外實習機構之評估結果及選定,協調實習機構之實習指導機制及人力配置等事宜。 | |
- | + | 3.擬訂校外實習合作書面契約及學生個別實習計畫。 | |
- | + | 4.協調、處理學生國內外實習申訴、爭議及意外事件。 | |
- | + | 5.處理學生實習期滿前之終止實習。 | |
- | + | 6.追蹤處理及檢討學生實習輔導訪視結果。 | |
- | + | 7.規劃及監督學生國內外實習分發、實習輔導計畫之執行、實習團體保險、健康檢查及學生實習成效之評估與檢討等相關事項,並將結果呈報「院級實習委員會」。 | |
- | + | 8.處理及檢討學生實習期間發生之緊急事故、工安職災、勞動權益等辦理情形。 | |
- | + | 9.其他實習學生權益保障相關事宜。 | |
- | + | 三、本委員會每學年至少應召開委員會議一次,並得由主任委員視實際需要隨時召開之。 | |
- | + | 委員採無給職,聘期一年,遴選得連任。 | |
- | + | 四、本要點經系務會議及院務會議審議通過,簽請教務處檢核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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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5年7月10日 (四) 13:40的目前修訂版本
- 102.02.20 101學年度生物醫學暨環境生物學系第4次系務會議通過
- 102.06.07 101學年度生命科學院第5次院務會議修正通過
- 102.06.14 101學年度第1次實習委員會修正通過
- 113.07.10 112學年度生物醫學暨環境生物學系第5次系務會議通過
- 113.07.15 112學年度生命科學院第3次院務會議通過
- 113.08.15 高醫系生字第1131102751號函公布
- 113.07.15 112學年度生命科學院第3次院務會議通過
- 114.06.05 113學年度生物醫學暨環境生物學系第6次系務會議通過
- 114.06.25 113學年度生命科學院第4次院務會議通過
- 114.07.08 高醫系生字第1141102274號函公布
一、為提昇本學系學生學習成效,依據本校學生實習委員會設置辦法第5條規定,設置本學系學生實習委員會(以下簡稱本委員會),並訂定本要點。 二、本委員會組織成員及工作執掌如下: (一)組織成員: 1.置主任委員1名,由學系主任擔任之。 2.置委員5至7人,由學系主任就教師、學生代表推薦,或得就校外專家學者或產業界人士推薦,陳請校長聘任之。 (二)工作執掌: 1.整體規劃與推動國內外學生實習課程。 2.確認國內外校外實習機構之評估結果及選定,協調實習機構之實習指導機制及人力配置等事宜。 3.擬訂校外實習合作書面契約及學生個別實習計畫。 4.協調、處理學生國內外實習申訴、爭議及意外事件。 5.處理學生實習期滿前之終止實習。 6.追蹤處理及檢討學生實習輔導訪視結果。 7.規劃及監督學生國內外實習分發、實習輔導計畫之執行、實習團體保險、健康檢查及學生實習成效之評估與檢討等相關事項,並將結果呈報「院級實習委員會」。 8.處理及檢討學生實習期間發生之緊急事故、工安職災、勞動權益等辦理情形。 9.其他實習學生權益保障相關事宜。 三、本委員會每學年至少應召開委員會議一次,並得由主任委員視實際需要隨時召開之。 委員採無給職,聘期一年,遴選得連任。 四、本要點經系務會議及院務會議審議通過,簽請教務處檢核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