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史暨醫學人文館典藏品登錄作業要點
出自KMU LawDB
(修訂版本間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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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經註銷之典藏品,其登錄資料仍須永久保存,並加註「已註銷」標記,註明註銷日期、原因及處置方式。 | 五、經註銷之典藏品,其登錄資料仍須永久保存,並加註「已註銷」標記,註明註銷日期、原因及處置方式。 | ||
六、本要點經本館典藏品委員會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自公布日起實施,修正時亦同。 | 六、本要點經本館典藏品委員會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自公布日起實施,修正時亦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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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9年3月12日 (二) 09:34所做的修訂版本
- 108.02.15 第1次典委會會議通過
- 108.03.07 高醫史料館字第1081100745號函公布
一、本館為辦理典藏品登錄作業,依本館「典藏品管理辦法」第七條訂定本要點。 二、本要點所稱典藏品登錄作業(Registration),係指所有與典藏品有關的實質記錄過程,包括入藏登記(Accession)及編目(Cataloguing)。 入藏登記係指對新入館之典藏品進行登記,賦予其特定編號。 編目係指將典藏品有系統的分類,並進行典藏品資料之描述及記錄。 三、本館典藏品登錄作業原則如下: (一)同一來源且同一批次取得之典藏品須同時進行登錄作業。 (二)典藏品之登錄資料須永久保存,定期更新並製作備份。 四、本館典藏品之登錄作業程序如下: (一)拍照存檔。 (二)編定登記號:採三段式。第一段為入藏西元年份,第二段為入藏批號,第三段為個案編號。 如典藏品由1個以上之部件組成,須另以英文代碼編定部件號。 (三)編定分類號:採二段式。 第一段為入藏文物之類別號。如無類別號,則不予編碼。 第二段為類別號下之項號。如無分項,則該項不編碼。 (四)登載典藏品資料:典藏品名稱、入館日期、登記號、分類號、取得方式及來源、尺寸、存放位置、文物說明及保存狀況等。 五、經註銷之典藏品,其登錄資料仍須永久保存,並加註「已註銷」標記,註明註銷日期、原因及處置方式。 六、本要點經本館典藏品委員會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自公布日起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