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科學院醫學影像暨放射科學系修讀學士學位學生轉系細則【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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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8.31九十學年度醫學技術學系第一次系務會議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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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10.30九十學年度健康科學院第三次院務會議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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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8.31九十學年度醫學技術學系第一次系務會議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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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05.21九十學年度第五次教務會議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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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10.30九十學年度健康科學院第三次院務會議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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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06.06九十學年度第十次法規會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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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05.21九十學年度第五次教務會議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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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06.26(91)高醫校法(三)字第0ㄧ三號函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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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06.06九十學年度第十次法規會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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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06.22九十八學年度醫學影像暨放射科學系第十九次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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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013.doc|91.06.26(91)高醫校法(三)字第0ㄧ三號函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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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06.23九十八學年度健康科學院第10次院務會議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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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06.22九十八學年度醫學影像暨放射科學系第十九次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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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院健通字099035.doc|99.12.20高醫院健通字099035號函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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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06.23九十八學年度健康科學院第10次院務會議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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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院健通字099035.doc|99.12.20高醫院健通字099035號函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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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2.10  101學年度醫學影像暨放射科學系第6次系務會議修正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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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2.27  101學年度健康科學院第5次院務會議修正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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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1.24  101學年度第3次教務會議修正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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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102)高醫院健通字第102003號.doc|102.01.25  (102)高醫院健通字第102003號函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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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1070301_系轉系辦法廢止簽呈.pdf|招生組107年02月22日1072600089號簽呈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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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    依據本校「各學系修讀學士學位學生轉系要點」第六條之規定訂定本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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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細則依招生組107年02月22日1072600089號簽呈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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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本學系學生於第二學年開始前得申請轉系。申請時其一年級所修學科必須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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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績及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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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條    本校其他學生於第二學年開始前得申請轉入本學系二年級肄業。申請時其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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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級所修學科必須全部成績及格且其上學年學業總平均達七十分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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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條    本學系每學年錄取轉系學生名額以五名為限,以甄選方式錄取之,並擇優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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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取。成績評定方式以上一學年總成績佔30%,面試成績佔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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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條    本細則未規定事項,悉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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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條    本細則經本學院系務及院務會議通過後,自公布日起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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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8年3月2日 (五) 11:34的目前修訂版本

90.08.31九十學年度醫學技術學系第一次系務會議通過
90.10.30九十學年度健康科學院第三次院務會議通過
91.05.21九十學年度第五次教務會議通過
91.06.06九十學年度第十次法規會通過
91.06.26(91)高醫校法(三)字第0ㄧ三號函公布
99.06.22九十八學年度醫學影像暨放射科學系第十九次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99.06.23九十八學年度健康科學院第10次院務會議通過
99.12.20高醫院健通字099035號函公布
101.12.10 101學年度醫學影像暨放射科學系第6次系務會議修正通
101.12.27 101學年度健康科學院第5次院務會議修正通過
102.01.24 101學年度第3次教務會議修正通過
102.01.25 (102)高醫院健通字第102003號函公布
招生組107年02月22日1072600089號簽呈廢止

本細則依招生組107年02月22日1072600089號簽呈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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