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設中和紀念醫院熱帶疾病醫療暨防治中心設置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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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 size=2> ::::::::96.02.14九十五學年度附設醫院第七次院務會議通過 ::::::::96.08.15九十六學年度附設醫院第一次院務會議通過 ::::::::[[媒體:97.02.13.高醫附行字第0970000458號函公告.doc|97.02.13.高醫附行字第0970000458號函公布]] </font> <pre> 第一條 為建立以熱帶疾病病人為中心之整合性醫療服務,並因應醫學研究、臨床教學及國際醫療之發展及需要, 依據本醫院組織規程第八條規定設置熱帶疾病醫療暨防治中心 (以下簡稱本中心)。 第二條 本中心之任務如下: 一、成立本土及國際熱帶疾病治療團隊,推動整合性及跨科室之醫療服務系統。 二、推廣及規劃有關熱帶疾病醫療暨防治之訓練、實習及教育。 三、致力熱帶疾病之學術研究發展。 四、提供社區民眾保健、病患診療及衛生教育。 第三條 本中心置主任一人,綜理中心業務,由本醫院院長遴選,經本校校長同意後,由本醫院院長聘兼之。 第四條 本中心設醫療、檢驗暨研究、學術教育及行政等四組,各置組長一人,另置研究人員、醫療相關人員及辦 事人員等若干人。 第五條 本辦法經本醫院院務會議審議通過,陳請院長核定後,自公布日起實施,修正時亦同。 </p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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