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永輝醫師獎學金實施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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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 size=2> ::::::113.01.17 112學年度第3次學務會議審議通過 ::::::[[媒體:1131100319.docx|113.01.29 高醫學務字第1131100319號函公布]]</font> <pre> 一、王氏家屬為紀念王永輝醫師特捐款設立基金獎勵優秀學生訂定本要點。 二、本獎學金設立目的為獎助本校優秀醫學系學生順利完成學業,並貢獻社會。 三、本獎學金申請時間、資格及應繳交之證件: (一)申請時間:每學年第一學期開學後壹個月內辦理之。 (二)申請資格及應繳交之證件: 1.申請書。 2.成績單:繳交前學年成績單壹份,需學業成績達80分以上,操行成績85分以上。 四、獎勵標準:依學業成績高低順序決定,學業成績相同時,以操行成績高者優先獎勵,學業及操行成績均相同時,由學生獎助學金審查小組會議決議。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請本獎學金: (一)已領有校內其他獎學金者。 (二)前學年受記小過以上之處分者。 六、審查程序:繳交之文件經學生事務處審查後,提學生獎助學金審查小組會議複審,陳校長核准。 七、獎學金發放名額及金額:以每年度基金孳息多寡核定名額及金額,獎學金之發放由學生事務處依規定辦理。 八、本要點經學務會議審議通過後,自公布日起實施,修正時亦同。 </p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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