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事務委員會設置辦法【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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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 size=2> :::::::::96.11.7九十六學年度第三次學生輔導委員會通過 :::::::::97.01.10九十六學年度第六次行政會議通過 :::::::::[[媒體:97.02.12高醫學務字第0971100531號函公布.doc|97.02.12高醫學務字第0971100531號函公布]]</font> :::::::::104.10.07一O四學年度第三次行政會議通過廢止 :::::::::104.11.06高醫學務字第1041103677號函公布廢止 <pre> 本法規已廢止 </p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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