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教育部延攬及留住特殊優秀教學人才實施細則【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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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 size=2> :::::::::100.04.26 九十九學年度第五次延攬及留住特殊優秀人才彈性薪資審議委員會審議通過 :::::::::[[媒體:1001101959-1.doc|100.07.01 高醫教字第1001101959號函公布]] :::::::::100.11.18 一OO學年度第二次延攬及留住特殊優秀人才彈性薪資審議委員會審議通過 :::::::::[[媒體:1001103619.doc|100.11.28高醫教字第1001103619號函公布]] :::::::::101.03.07一OO學年度第三次延攬及留住特殊優秀人才彈性薪資審議委員會審議通過 :::::::::[[媒體:1011100830.doc|101.03.28高醫教字第1011100830號函公布]] :::::::::101.05.22 一OO學年度第四次延攬及留住特殊優秀人才彈性薪資審議委員會審議通過 :::::::::[[媒體:1011101537.doc|101.06.11高醫教字第1011101537號函公布]] :::::::::101.11.15 一O一學年度第一次延攬及留住特殊優秀人才彈性薪資審議委員會審議通過 :::::::::[[媒體:1011103440.doc|101.12.12 高醫教字第1011103440號函公布]] :::::::::102.05.28 一O一學年度第二次延攬及留住特殊優秀人才彈性薪資審議委員會審議通過 :::::::::102.06.20一O一學年度第三次延攬及留住特殊優秀人才彈性薪資審議委員會審議通過 :::::::::[[媒體: 高醫教字第1021102214號.doc|102.07.29 高醫教字第1021102214號函公布]] :::::::::103.11.19一O三學年度第一次延攬及留住特殊優秀人才彈性薪資審議委員會審議通過 :::::::::[[媒體:1041101625.doc|104.05.21高醫教字第1041101625號函公布]] :::::::::[[媒體:1050512延攬及留住特殊優秀教學人才實施細則修正條文對照表.docx|105.05.12 104學年度第2次延攬及留住特殊優秀人才彈性薪資審議委員會審議通過]] :::::::::[[媒體:1072600090延攬及留住特殊優秀教學人才實施細則(廢止).pdf|教務處107年02月23日1072600090號簽呈廢止]] :::::::::108.05.15 107學年度第2次延攬及留住特殊優秀人才彈性薪資審議委員會審議通過廢止 :::::::::108.05.31 高醫教字第1081101828號函公布廢止 </font> <pre> 本細則依教務處108年5月31日1081101828號函公布廢止。 </p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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