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科學院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要點【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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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 size=2> :::::::::85.12.12(85)高醫法字第0八八號函訂定頒布 :::::::::[[媒體:89.01.21(89)高醫校法(三)字第011號函公布.doc|89.01.21(89)高醫校法(三)字第011號函公布]] :::::::::96.08.30九十六學年度健康科學院第一次院務會議修正通過 :::::::::96.10.30九十六學年度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第三次所務會議修正通過 :::::::::96.11.08九十六學年度健康科學院第四次院務會議修正通過 :::::::::[[媒體:97.10.06高醫院健通字第097050號函公布.doc|97.10.06高醫院健通字第097050號函公布]] :::::::::100.06.29高醫職研字第1001102024號函公布廢止</font> <pre> 【本要點已廢止】 </p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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