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科學院物理治療學系學生臨床實習分發要點【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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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 size=2> :::::::::91.03.04 九十學年度第四次系務會議通過 :::::::::92.11.11 九十二學年度第四次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102.06.18 101學年度第9次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102.06.20 高醫系物治字101018號函公布 :::::::::105.05.09 物理治療學系104學年度第10次實習會議修正通過 :::::::::[[媒體:105.05.23健康科學院物理治療學系學生臨床實習分發施行要點.doc|105.05.23 物理治療學系104學年度第10次系務會議通過]] :::::::::106.11.24 物理治療學系106學年度第4次系務會議通過廢止 </font> <pre> 本要點已廢止 </p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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