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設中和紀念醫院安寧療護基金管理與補助作業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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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設中和紀念醫院安寧療護基金管理與補助作業要點 [http://db.kmu.edu.tw/~jl/download/law/%AA%FE%B3%5D%A4%A4%A9M%AC%F6%A9%C0%C2%E5%B0%7C%A6w%B9%E7%C0%F8%C5%40%B0%F2%AA%F7%BA%DE%B2z%BBP%B8%C9%A7U%A7%40%B7%7E%ADn%C2I.doc (Word公文版本下載)] <pre> 93.06.15九十二學年度第十一次院務會議通過 93.06.23九十二學年度第十一次法規委員會通過 93.07.07高醫醫法字第0930100016號函公告實施 第一條 目的: 為有效管理及合理使用安寧療護基金,以提昇末期患者照護品質,特訂定本要點。 第二條 基金來源: 由凌群電腦公司捐款新台幣三百萬元整成立專戶,並繼續接受各界愛心捐款。 第三條 基金保管: 本基金由本醫院設立專戶保管。基金專款專用,不得挪作其他用途,基金用罄,停止 受理申請案件。 第四條 補助對象與用途: 一、本醫院安寧病房末期患者之醫療與生活相關費用之補助。 二、本醫院有關安寧教育訓練與活動相關費用之補助。 三、本醫院安寧病房內之設備、維護與增購相關費用之補助。 第五條 補助額度: 末期患者每人每次申請補助總額以不超過三萬元為原則。 第六條 申請程序: 一、符合第四條第一款規定者,由本醫院社工人員依據患者醫療等相關狀況進行需求 評估後,填寫補助申請單,會簽相關科、部主任,呈請院長同意後補助之。 二、符合第四條第二款或第三款規定者,由需求單位簽請院長同意後,依本醫院規定 核支。 第七條 本要點經本醫院院務會議通過,呈請校長核定後,自公布日起實施,修正時亦同。</p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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