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設中和紀念醫院主治醫師聘任審核委員會設置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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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設中和紀念醫院主治醫師聘任審核委員會設置辦法 [http://db.kmu.edu.tw/~jl/download/law/%AA%FE%B3%5D%A4%A4%A9M%AC%F6%A9%C0%C2%E5%B0%7C%A5D%AAv%C2%E5%AEv%B8u%A5%F4%BCf%AE%D6%A9e%AD%FB%B7%7C%B3%5D%B8m%BF%EC%AAk.doc (Word公文版本下載)] <pre> 96.07.18九十六學年度附設醫院第十二次院務會議通過 96.09.13高醫附行字第0960002858號函公布 第一條 為使本醫院主治醫師之聘任,符合公開、公正原則,依據本醫院組織規程第四十條規定,設 置主治醫師聘任審核委員會(以下簡稱本委員會)。 第二條 本委員會之任務如下列。 一、審議本醫院主治醫師之新聘、續聘等相關聘任事項。 二、審議本醫院特約專科(主治)醫師之續聘等相關聘任事項。 三、研議本醫院主治醫師聘任相關法規。 第三條 本委員會置委員十一至十五人,幹事一至三人,召集人由委員兼任之。 前項召集人、委員及幹事均由院長遴選聘任之,任期均為一年,聘期屆滿,得連聘連任。 第四條 本委員會之召開須有全體委員過半數之出席,決議事項須有出席委員過半數之同意。 第五條 本委員會每年定期召開會議,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會議召開時得邀請相關單位人員列席 說明或報告。 第六條 本辦法經本醫院院務會議審議通過,陳請院長核定後,自公布日起實施,修正時亦同。 </p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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