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設中和紀念醫院自費醫療服務訂價及提成審查小組設置辦法
出自KMU LawDB
附設中和紀念醫院自費醫療服務訂價及提成審查小組設置辦法
的原始碼
跳轉到:
導航
,
搜尋
根據以下的原因,您並無權限去做編輯這個頁面:
您剛才的請求只有這個使用者組的使用者才能使用:
用戶
你可以檢視並複製本頁面的原始碼。
附設中和紀念醫院自費醫療服務訂價及提成審查小組設置辦法 [http://db.kmu.edu.tw/~jl/download/law/%AA%FE%B3%5D%A4%A4%A9M%AC%F6%A9%C0%C2%E5%B0%7C%A6%DB%B6O%C2%E5%C0%F8%AAA%B0%C8%ADq%BB%F9%A4%CE%B4%A3%A6%A8%BCf%ACd%A4p%B2%D5%B3%5D%B8m%BF%EC%AAk.doc (Word公文版本下載)] <pre> 96.02.14九十五學年度第七次院務會議修正通過 96.08.28高醫附行字第0960002655號公布 第一條 為確保醫療服務品質,獎勵開發非全民健康保險給付之自費醫療服務項目,依據本醫院「 自費醫療獎勵辦法」及本醫院組織章程第四十條,設立自費醫療服務訂價及提成審查小組 (以下簡稱本小組),並訂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小組職掌如下: 一、檢討現行各自費醫療服務項目單價分析之合理性。 二、初步審查各單位新增自費醫療服務項目單價分析。 三、處理臨床科對單價分析爭議。 四、適時檢討本醫院自費醫療服務獎勵辦法,提出條文增修之意見。 第三條 本小組組織成員如下: 一、置召集人一人,委員若干人,幹事一人,由院長聘任之,任期一年,採無給職,並 得連任。 二、必要時,本委員會開會得請相關人員列席。 第四條 本小組每月至少定期開會一次,本小組召集人為當然會議主席,召集人請假時,由委員就 委員中相互推舉一人擔任該次會議主席。 第五條 本辦法未盡事宜,悉依本醫院相關規定辦理。 第六條 本辦法經院務會議通過後,陳請院長核定後,自公布日起實 施,修 正時亦同。 </pre>
返回到
附設中和紀念醫院自費醫療服務訂價及提成審查小組設置辦法
。
檢視
頁面
討論
原始碼
歷史
個人工具
登入
導航
首頁
高醫首頁
最新訊息
法規查詢
歷史文件
法規制修訂流程
相關網站
使用說明
搜尋
工具箱
鏈入頁面
相關頁面修訂記錄
所有特殊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