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科學院高等教育深耕計畫學生專業證照報名費補助實施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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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 size=2> :::::::::113.01.30 健康科學院112學年度第4次院務會議修正通過 :::::::::[[媒體:高醫院健字第1131100424號公布.pdf|113.02.06 高醫院健字第1131100424號函公布]] </font> <pre> 一、高雄醫學大學健康科學院(以下簡稱本院)為鼓勵本院學生積極參與各類專業證照考試(不含語文類檢定考試與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 藉以提升專業技術能力及就業競爭力,特依本校高等教育深耕計畫學生競賽與專業證照獎補助辦法之規定,訂定本原則。 二、適用對象:為本院具有學籍之學生,於在學期間參加專業證照考試並通過者,得依本原則申請報名費補助。 三、補助原則: (一)本原則補助之專業證照及其金額,由各學系、學程經系務、學程會議審核認定。 (二)每項證照以補助一次為限,且不得重複支領本校其他相關補助。 (三)補助金發放依當年度相關預算而定,每項證照補助金額以新臺幣2,000元為上限。 (四)申請人所提之補助申請,如涉及偽造、抄襲或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重複申請等不當情事,則應繳回逾領之補助金額,並依學校校規處置。 四、申請程序與審核時程: (一)辦理期間:每年1月1日至同年11月15日止,受理當年度補助申請,經費用罄即截止受理。逾期或跨年度不予受理。 (二)申請方式:填寫補助申請表並檢附證照報名費收據正本、考試通過證明影本及本人存摺影本。 非應屆畢業生應於前項截止日前向所屬系所或學程提出申請;應屆畢業生則應於當年度畢業典禮前一週向所屬系所或學程提出申請。 五、獲補助學生應配合系所、學程舉辦之相關學習成長活動,進行專業證照考試經驗分享。 六、本原則所需經費由教育部高等教育深耕計畫經費支應,且應依教育部及校內相關規定辦理。 七、本原則經院務會議審議通過後,自公布日起實施,修正時亦同。 </p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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