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社會科學院教師評鑑施行細則【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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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 size=2> :::::::::101.09.27 一O一學年度人文社會科學院第二次院務會議審議通過 :::::::::101.10.05一O一學年度第一次教務會議通過 :::::::::[[媒體:1011103115.doc|101.11.28高醫院人字第1011103115號函公布]] :::::::::102.07.09一O一學年度人文社會科學院第八次院務會議審議通過 :::::::::102.07.18一O一學年度第七次教務會議通過,自102學年度起實施 :::::::::[[媒體:1021102564.doc|102.08.30高醫院人字第1021102564號函公布]] :::::::::103.02.12一O二學年度人文社會科學院第四次院務會議審議通過 :::::::::103.07.14一O二學年度第七次教務會議通過 :::::::::[[媒體:1031103040a.pdf|103.09.26高醫院人字第1031103040號函公布]] :::::::::104.10.13人文社會科學院104學年度第2次院務會議通過 :::::::::104.11.05一O四學年度第二次教務會議通過 :::::::::[[媒體:1041104202.pdf|104.12.24高醫院人字第1041104202號函公布]] :::::::::105.03.04人文社會科學院104學年度第5次院務會議通過 :::::::::[[媒體:人文社會科學院教師評鑑施行細則(105.05.05).docx|105.04.13一O四學年度第四次教務會議通過]] :::::::::105.06.03人文社會科學院104學年度第7次院務會議通過 :::::::::[[媒體:人文社會科學院教師評鑑施行細則(105.08.10).doc|105.07.25一O四學年度第六次教務會議通過]] :::::::::105.12.29人文社會科學院105學年度第3次院務會議通過 :::::::::[[媒體:人文社會科學院教師評鑑施行細則(106.02.22).doc|106.02.13一O五學年度第四次教務會議通過]] :::::::::109.04.17人文社會科學院108學年度第3次院務會議通過廢止 :::::::::109.06.10 108學年度第3次臨時教務會議通過廢止 :::::::::[[媒體:人文社會科學院教師評鑑施行細則(109.07.08).doc|109.07.08 高醫院人字第1091101885號函公布廢止]] </font> <pre> 本施行細則於109年7月8日高醫院人字第1091101885號函公布廢止 </p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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