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評鑑辦法口腔醫學院特色教學績效計分項目【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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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 size=2> :::::::::[[媒體:口腔醫學院特色教學績效計分項目公告版.docx|106.12.13 口腔醫學院106學年度第5次院務會議通過]] :::::::::109.06.10 口腔醫學院108學年度第8次院務會議通過廢止 :::::::::[[媒體:教師評鑑辦法口腔醫學院特色教學績效計分項目(廢止).docx|109.06.22 高醫院口字第1091101824號函公布廢止]] </font> 【本計分項目於109年6月22日高醫院口字第1091101824號函公布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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