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設中和紀念醫院輸血委員會設置辦法
出自KMU LawDB
附設中和紀念醫院輸血委員會設置辦法
的原始碼
跳轉到:
導航
,
搜尋
根據以下的原因,您並無權限去做編輯這個頁面:
您剛才的請求只有這個使用者組的使用者才能使用:
用戶
你可以檢視並複製本頁面的原始碼。
附設中和紀念醫院輸血委員會設置辦法 [http://db.kmu.edu.tw/~jl/download/law/%AA%FE%B3%5D%A4%A4%A9%4D%AC%F6%A9%C0%C2%E5%B0%7C%BF%E9%A6%E5%A9%65%AD%FB%B7%7C%B3%5D%B8%6D%BF%EC%AA%6B.doc (Word公文版本下載)] <pre> 96.11.21.96學年度附設醫院第四次院務會議通過 96.12.31.高醫附行字第0960004147號函公布 第一條 為提升醫療品質並確保輸血作業之安全,以管理並監控各種血液成分使用之相關事宜,依 據本醫院組織規程第四十條規定,成立輸血委員會(以下簡稱本委員會),並訂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委員會之任務如下: 一、制訂各種血液成分適應症與輸血之政策。 二、定期審查院內全血及血液成分治療之使用情形。 三、審核及檢討特殊用血量、不當用血案例及異常輸血事件。 四、協助血庫與各科間有關輸血作業事宜之溝通。 五、其他有關輸血作業之改善。 第三條 本委員會之組織架構如下: 一、置召集人一人,並置委員若干人。委員由急診部主任、手術室主任、麻醉科主任、感 染控制室主任、一般檢驗室主任、血液腫瘤內科主任、醫師、小兒血液腫瘤科主任及 醫師、護理部相關單位督導及護理長擔任之。 二、置幹事一至二人,由醫師或血庫組長擔任。 三、前二項人員均由院長聘兼之,任期一年。 第四條 本委員會應定期召開會議,內、外、婦、兒、麻醉科總醫師均應出席;必要時得邀請相關 人員列席,並得加開臨時會議。 第五條 本辦法經本醫院院務會議審議通過,陳請院長核定後,自公布日起實施,修正時亦同。 </pre>
返回到
附設中和紀念醫院輸血委員會設置辦法
。
檢視
頁面
討論
原始碼
歷史
個人工具
登入
導航
首頁
高醫首頁
最新訊息
法規查詢
歷史文件
法規制修訂流程
相關網站
使用說明
搜尋
工具箱
鏈入頁面
相關頁面修訂記錄
所有特殊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