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函轉司法院大法官議決作成之釋字第784號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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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ble border=1><tr><td colspan=2 bgcolor=#DDFFGG>最新訊息 依據:教育部108年11月18日臺教法(二)字第1080166723號函發布(108.11.26)</td></tr><tr><td bgcolor=#EAFFCD><font color=blue face="新細明體">消息內容</font></td><td> :相關網址:http://cons.judicial.gov.tw/jcc/zh-tw/jep03/show?expno=784 ::::::::::[[媒體:1080012034.pdf|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784號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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