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教育部延攬及留住特殊優秀教學人才實施細則【廢止】
出自KMU LawDB
執行教育部延攬及留住特殊優秀教學人才實施細則【廢止】
的原始碼
跳轉到:
導航
,
搜尋
根據以下的原因,您並無權限去做編輯這個頁面:
您剛才的請求只有這個使用者組的使用者才能使用:
用戶
你可以檢視並複製本頁面的原始碼。
<font size=2> :::::::::100.04.26 九十九學年度第五次延攬及留住特殊優秀人才彈性薪資審議委員會審議通過 :::::::::[[媒體:1001101959-1.doc|100.07.01 高醫教字第1001101959號函公布]] :::::::::100.11.18 一OO學年度第二次延攬及留住特殊優秀人才彈性薪資審議委員會審議通過 :::::::::[[媒體:1001103619.doc|100.11.28高醫教字第1001103619號函公布]] :::::::::101.03.07一OO學年度第三次延攬及留住特殊優秀人才彈性薪資審議委員會審議通過 :::::::::[[媒體:1011100830.doc|101.03.28高醫教字第1011100830號函公布]] :::::::::101.05.22 一OO學年度第四次延攬及留住特殊優秀人才彈性薪資審議委員會審議通過 :::::::::[[媒體:1011101537.doc|101.06.11高醫教字第1011101537號函公布]] :::::::::101.11.15 一O一學年度第一次延攬及留住特殊優秀人才彈性薪資審議委員會審議通過 :::::::::[[媒體:1011103440.doc|101.12.12 高醫教字第1011103440號函公布]] :::::::::102.05.28 一O一學年度第二次延攬及留住特殊優秀人才彈性薪資審議委員會審議通過 :::::::::102.06.20一O一學年度第三次延攬及留住特殊優秀人才彈性薪資審議委員會審議通過 :::::::::[[媒體: 高醫教字第1021102214號.doc|102.07.29 高醫教字第1021102214號函公布]] :::::::::103.11.19一O三學年度第一次延攬及留住特殊優秀人才彈性薪資審議委員會審議通過 :::::::::[[媒體:1041101625.doc|104.05.21高醫教字第1041101625號函公布]] :::::::::[[媒體:1050512延攬及留住特殊優秀教學人才實施細則修正條文對照表.docx|105.05.12 104學年度第2次延攬及留住特殊優秀人才彈性薪資審議委員會審議通過]] :::::::::[[媒體:1072600090延攬及留住特殊優秀教學人才實施細則(廢止).pdf|教務處107年02月23日1072600090號簽呈廢止]] :::::::::108.05.15 107學年度第2次延攬及留住特殊優秀人才彈性薪資審議委員會審議通過廢止 :::::::::108.05.31 高醫教字第1081101828號函廢止 </font> <pre> 本細則依教務處108年5月31日1081101828號函廢止。 </pre>
返回到
執行教育部延攬及留住特殊優秀教學人才實施細則【廢止】
。
檢視
頁面
討論
原始碼
歷史
個人工具
登入
導航
首頁
高醫首頁
最新訊息
法規查詢
歷史文件
法規制修訂流程
相關網站
使用說明
搜尋
工具箱
鏈入頁面
相關頁面修訂記錄
所有特殊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