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借調處理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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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 size=2> :::::::::[[92.04.23高醫校法字第0九二0一0000九號函公布]] :::::::::100.03.11 99學年度第二次校務暨第八次行政聯席會議審議通過 :::::::::[[100.03.31高醫人字第1001101103號函公布]] </font> <pre> 本原則已於105.05.12 104學年度第10次行政會議審議通過更名為教師借調處理辦法 </p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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