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入服務學習之專業課程開課獎勵辦法【廢止】

出自KMU LawD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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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2.16 一○○學年度通識教育中心會議第3次會議通過
101.08.15 一○一學年度第1次人文社會科學院院務會議暨通識教育中心會議聯席會通過
101.10.05 一○一學年度第1次教務會議通過
101.11.28 高醫院人字第1011103155號函公布
105.01.20 人文社會科學院104學年度第4次院務會議暨通識教育中心會議聯席會議通過
105.02.19 一O四學年度第三次教務會議通過
105.07.13 一O四學年度第六次通識教育中心中心會議通過
105.07.25 一O四學年度第六次教務會議通過
107.01.11 一O六學年度第三次通識教育中心中心會議通過
107.03.16 一O六學年度第四次教務會議通過
109.04.23 一O八學年度第三次通識教育中心中心會議通過
109.06.10 一O八學年度第三次臨時教務會議通過
109.07.22 高醫心通字第1091102137號函公布
111.11.14 111學年度第3次通識教育中心中心會議通過廢止
112.02.10 111學年度第2次教務會議通過廢止
112.03.06 高醫心人字第1121100637號函公布廢止
【本法規於112.03.06 高醫心人字第1121100637號函公布廢止】